社區管理後台

【第一屆管委會必讀】新社區管理費開始繳交時間?公共基金交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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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8條規定:「只要社區大樓已取得產權的住戶超過50%,建商就必須在3個月內以召集人的身份幫社區成立管委會。」也就是第一次的「住戶大會」來「選出管委會主委及相關委員」以及成立社區正式規約。
管委主要工作是協助社區居民管理和解決社區事務,包括社區管理費收支、公共設施管理、解決居民之間的糾紛、組織社區活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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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社區管理費從何時開始計算?

通常情況下,新社區的管理費從交屋開始算。建商要在交屋後六個月內協助成立管委會,這段期間稱為代管期。在社區管委會正式成立後,建商會辦理公共設施點交,包括還剩下的管理費,交由社區管委會負責。
客戶交屋時預繳的六個月管理費會在管委會成立後,由建設公司結算後移交管委會管理。在代管期間,還有保全、清潔、行政費等費用,大部分已經在銷售時向區分所有權人收過了。
根據買賣契約,客戶在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後三個月開始付管理費。如果建設公司通知交屋日期超過三個月,就以實際通知交屋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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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公共基金交接時間與申請程序

當公寓大廈成立管理委員會,管委會和建商完成公共設施點交後,就可以向當地政府申請提撥公共基金。這筆費用是未來維護、修繕與運作的重要經費。
申請提撥公寓大廈公共基金程序簡單,只需填寫申請書,並檢附點交清冊證明正本、建築物使用執照影本、區公所報備公文及管理組織報備證書影本、欲撥入帳戶存摺封面影本及公共基金存款單即可辦理。
這筆基金應另外設專戶儲存,並由管理委員會負責管理,使用時需要根據區分所有權人的會議決定。


管理費及公共基金差異

一般來說「管理費」使用在社區基本經營開支,包括清潔、維護、保全等日常事務管理,例如:文件製作、資訊傳遞、公共區域照明等。
「公共基金」用於社區重大修繕項目,例如:公共區域裝潢、綠化計畫、大樓外牆磁磚換新、更換電梯等。同時也會使用於緊急狀況應變,例如:天災損害修繕等,社區公用設施的重大更新與維護。
管委會通常有權力自行決定使用管理費,而公共基金的使用通常需要經過管委會的審核和住戶的討論決議,尤其是較大規模的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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