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車位雜物堆放處理,第一屆或新任管委該怎麼辦?如何依法、合理且不失人情地應對。新手委員常擔心「能不能管」「處理會不會得罪人」,智生活整理資深管委實務建議:先留證據、再給機會、最後站穩法源。透過智生活社區管理系統,管委可記錄意見、發布公告,讓整個流程透明可查,避免衝突升溫。文中同時附上違規勸導通知單範本與法條依據,協助管委快速上手、依法行政,維護社區安全
社區噪音 常見問題: 專有/約定使用車位是否能管?管委介入會不會惹麻煩?
解法4步驟
留證據:記錄投訴、拍照存檔、回覆住戶「依規約查處」。
給機會:物業私下勸導、限期清理、留下聯繫紀錄。
公告提醒:引用法條張貼違規通知,設定期限。
制度化處理:透過區權會投票修訂規約,明定罰則。
- 法源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31條、《建築法》相關規定。
本篇重點
新手管委最常遇到困擾:噪音、雜物、菸味
成為第一屆管理委員會,或是說新手管委,往往一開始就會面臨各式社區糾紛的洗禮。深夜樓上的神祕噪音、停車位亂堆雜物、梯間瀰漫的菸味——這些都是第一屆委員最常遇到的困擾。許多資深委員分享,住戶平時可能嫌管委「別來煩我」,但一旦發生糾紛或安全問題,住戶們也希望管委「挺身而出」解決。因此,第一屆或是新任管委需要在壓力與期待中找到平衡點,智生活整理資深管委實務經驗和系統工具幫助新上任的委員們有經驗可以參照。
只想平安卸任?先學會聰明應對!
新當選社區管理委員會成員,許多人的心願其實很簡單:不求有功,但求無過;不求掌聲,但求平安卸任。好消息是想要平安卸任,恰恰需要妥善處理這些糾紛。智生活為新任委員許多資深社區分享,那些任期內風平浪靜、順利交接的管委,秘訣不是遇不到問題,而是懂得用對方法,讓問題「照流程走、有憑有據」智生活專為社區管理而生,內建多項功能協助管委會處理住戶意見並溝通社區事務。
接下來,我們透過一個常見案例,看看資深委員是如何智慧地運用智生活 App處理,讓新任管委不擔心「新手管委怎麼做」,智生活幫你穩穩度過任期。
車位亂堆物品遲遲不清怎麼辦?
「主委,你看這個停車位堆滿雜物,萬一失火怎麼辦?管委會要不要管?」
某新落成社區的地下停車場,住戶們各有專屬車位。然而5樓的張先生傳來三張照片,一處車位上堆放了許多紙箱、舊傢俱等雜物,不僅雜亂難看,還可能阻礙逃生通道。他觀察多日,發現該車位車輛長期未移動,疑似被當成儲物區使用。
作為新人管委,你的第一反應可能是:
「這是他的車位,我能管嗎?」
「如果去說他,他會不會翻臉?」
「萬一處理不好,兩邊都得罪怎麼辦?」
新手主委小林剛接手時,在社區群組看到討論,智生活後台的[住戶意見]也收到好幾條反映,一時間也犯愁:對方東西放在自己車位,究竟能不能管?直接清掉又怕惹麻煩甚至觸法。好在,這類案子有法條和規約可依循,只要照流程走,你就能保護自己。
資深管委怎麼說:留證據、給機會、站穩法源跟立場
「面對這種雜物堆放問題,社區規章和行動步驟很重要。」首先上智生活管理版查看是否有其他住戶也反映過類似住戶意見,同時回應住戶,管委會有收住戶意見「已收到反映,將依規約查處,感謝提供照片。」這證明你有收到、會認真在處理,「依規約查處」表示你不是隨便處理,是照規定來,接下來採取以下行動:
1、確認社區公約:
(1) 車位所有權性質:如果車位屬住戶專有部分(有獨立權狀),住戶或許以為「自己的地盤」可以隨意使用;但其實多數大樓車位是共有而約定專用,即便有產權也受社區公約約束,不能擅自改作作他用。
(2) 規約與法規依據:
- 《建築法》規定,停車位只能作為停車使用,如欲變更使用,需申請變更「使用執照」。
-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禁止在車位堆放雜物,違者可經勸導不聽後處以罰款。
- 社區規約視作重要的依據,規約中若有明確禁止在停車位放置物品,管委會便可據此要求住戶移除。
資深委員經驗分享先「提醒」住戶,因違反法規可能會面臨4~20萬元罰鍰—先點出法規後果以利後續交涉。
為什麼要確認?因為未來如果對方質疑你,你要能拿出法條、社區規約證明「不是我說的,是法律規定的」
2、私下勸導,給對方機會:
取得照片證據並確認規範後,先進行勸導,避免一開始就撕破臉,聰明的做法是:
- 由物業私下聯繫該車位戶主(查詢車位編號對應住戶名冊)
- 限期一週內清除雜物
- 語氣要客氣但明確:「依社區規約,車位不得堆放雜物,請於X月X日前清理完畢,謝謝配合。」
為什麼要給機會?
- 有些住戶可能真的不知道規定
- 給對方自救機會,避免一開始就撕破臉
- 更重要的是:如果對方不配合,你才有理由升級處置
這步驟也要留紀錄:最好請物業發書面通知(拍照存證),或在智生活App上留有對話紀錄。
3、公告張貼違規勸導通知單
正式通告依建築法規定,停車位只能作為停車使用,且設車位堆置物品違反,管委將於公告後X日內代為移除相關物品以維護公共環境。公告同時引用規約條款或消防單位意見,強調此舉為保障全體住戶安全。
公告的三個重點:
- 點明車位號碼:不建議使用戶名或個人姓名。
- 引用法條:證明你不是隨便說的,是有依據的
- 設定期限:再給最後機會,同時也是你的處理時程
通常,被點名的住戶看到公告難免羞愧,多半會主動清理。假如他仍充耳不聞,可向所在地清潔隊或市政府相關單位反映,取得公部門許可後,再安排清潔人員協助清走對方物品。
智生活也製作了勸導單,提供委員參考
4、建立機制,避免再犯
資深委員的聰明作法是,透過區權會修改社區規約:
-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31條,任何規約的修訂都必須經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的決議。
- 事前可以將此案在委員會月會討論後,發起【社區投票】,提議修訂規約增列具體罰則:
「同意追加條款:車位堆放雜物經勸阻不聽,可處新台幣1,000元罰款,並按日累計。」 - 合法性說明
- 社區規約可以針對違反義務的住戶訂定罰則,但罰款並非由管理委員會直接收取。
-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6條,住戶不得在停車位堆放雜物。若住戶違反此規定,管理委員會應予以制止或按規約處理。
- 若住戶經制止後仍不改善,管理委員會可以報請地方主管機關(如縣市政府的工務局或都發局)處理,由主管機關對該住戶處以新台幣4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鍰,並可要求其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得連續處罰。
- 因此,雖然規約可以訂定罰款金額(例如您提議的1,000元),但這筆款項的性質屬於「違約金」。當住戶拒絕繳納時,管委會不能強制執行,而是需要循法律途徑,例如報請主管機關裁罰,或提起民事訴訟來請求支付此違約金。
- 一定要增訂罰則嗎?不一定
- 好處是未來再有人違規,你可以直接開罰,不用再走一次冗長流程
- 罰則是大家投票通過的,不是你個人說了算,執行時不會被質疑
- 資深委員分享「社區有了共識和規範,就不怕個別住戶亂來。」
社區的大小糾紛,其實都是制度成熟的養分。從第一次發勸導單、第一次貼公告,到第一次修訂社區規約,每一步都在讓社區更有秩序,也讓委員更能站穩立場。當住戶看見管委會處理有依據、有紀錄、不偏不倚,信任就會慢慢累積。
智生活希望陪伴每位新任委員,把「不好管的事」變成「有條理可循的事」。從雜物堆放到噪音管理,從住戶溝通到法規依據,這些經驗都能成為下一屆的參考。讓第一屆管委不再只是「撐過任期」,而是為社區留下清楚的制度與安心的起點。
下篇預告:住戶抱怨菸味怎麼辦?禁菸區與吸菸權的平衡
「主委,我們家晚上都是菸味,我快受不了了!你們到底要不要管?」
某天早上,3樓的林小姐打開自家門準備下樓上班時,一股濃濃的煙味撲鼻而來。她沿路尋找來源,但梯間並無人影,想必是有鄰居在社區內偷偷抽菸。
作為新手管委,你的第一反應可能是:
「抓不到現行犯,你能怎麼辦?」
「如果全面禁菸,吸菸的住戶會不會翻臉?」
「無論怎麼處理,都會得罪一邊的人。」
但別慌,資深委員會告訴你:這種案子的關鍵是找到平衡點,讓兩邊都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