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主最怕充電不便,但在社區安裝充電樁並非想裝就能裝。新任管委常困惑「住戶要求裝充電樁,我們能拒絕嗎?」「需要符合哪些規範?」智生活整理實務指南:管委會依法有三大拒絕依據(共用部分管理權、區權會決議權、設置管線同意權),同時必須確保施工廠商符合《電業法》資格、充電樁規格遵守台電規範、並定期接受用電檢驗。透過智生活一站式服務,從停車場規劃、提案協助、廠商施工到管理系統串接,社區可直接使用後台EMS系統設定電價、計算電費、遠端控制,讓充電樁管理變得簡單透明,同時保障全體住戶用電安全。
- 社區充電樁安裝 常見問題: 管委會可以拒絕嗎?需要符合什麼法規才能裝?
- 解法 3 步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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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確認拒絕依據: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11、6條,管委會可基於共用部分管理、重大修繕需區權會決議、設置管線需同意等理由拒絕。
- 查核施工資格:確認廠商為合格電器承裝業,並符合《電業法》、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台電營業規章等規範。
- 執行定期檢驗:依《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配合台電定期檢驗,異常時限期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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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源依據: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6、10、11條、《電業法》、《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建築技術規則》第6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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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社區也要設置充電樁嗎?
充電不方便,往往是勸退車主購買電動車的因素之一。如果能在社區安裝充電樁,車主就可以輕鬆幫電動車充電,但居住在人來人往的社區裡,充電樁不是想裝就可以裝。為什麼管委會可拒絕安裝充電樁?安裝社區充電樁需要符合哪些法規?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管委會可以拒設社區充電樁的3個依據
1.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0條第2項:
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
停車場除了車位以外,其餘的牆面、天花板、走道等,皆屬於社區的共用部分。在自家的車位安裝充電樁,看似不會影響到共用部分,實際上無論是採用配合台電的社區專設一戶充電樁電表,還是從個別住戶自家的電表後拉線到電動車充電設備,都一定會經過停車場的牆面、天花板或走道等部分。因此,管委會得以用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維護的權限,來拒絕住戶安裝充電樁。
2.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11條第1項:
共用部分及其相關設施之拆除、重大修繕或改良,應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為之。
大部分社區認為充電樁安裝屬於共用部分的重大修繕,除了得到管委會同意之外,也必須提案到區權會上,表決通過才能開始施工安裝。
3.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第6條第1項第4款:
於維護、修繕專有部分、約定專用部分或設置管線,必須使用共用部分時,應經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之同意後為之。
通常社區停車場的私人車位屬於「專有部分」,與房屋屬於的「區分所有」部分不同,專有部分僅有使用的獨立性,並非車格的產權屬於個別住戶。需要進行施工時,還是必須經過管委會同意。
重要!一定要符合的社區安裝充電樁法規
電業法、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
這兩項法規主要用來規範負責施工的充電樁廠商。社區裡的用電,攸關全體住戶的安全。因此社區委託的施工廠商,必須為《電業法》中認定的「合格電器承裝業」,並依照《電業設備及用戶用電設備工程設計及監造範圍認定標準》,進行工程的設計及監造。
查詢委託施工的充電樁廠商是否為合格電器承裝業:經濟部能源署合格電器承裝檢驗維護業資料查詢系統
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台電營業規章
這兩項法規主要用來規範充電樁規格及社區的場域規劃。例如停車場內共有多少社區充電樁、預計供給台車輛充電、充電樁規格是慢充還是快充、是否有緊急開關、線路如何配置等。
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
充電樁安裝廠商完成施工,需要將竣工報告提交給台電,驗收合格後即可送電。之後社區必須依照《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定期進行設備檢驗,通常在檢驗日期的前一個月台電會以書面通知。若檢驗有異常,社區應於期限內改善。
更詳細的相關法規內容可參考社區電動車充電設備設置Q&A
如何知道我家的社區能不能裝社區充電樁?
《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62條於109年新增第四項「停車空間應依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預留供電動車充電相關設備及裝置之裝設空間,並便利行動不便者使用。」,如果家裡是住109年後建造的新社區,應該都有應對充電樁安裝的相關辦法(相關新聞連結)。
智生活提供社區從停車場現場全區和部分/來賓的充電樁車位規劃、管委會/區權會提案協助、社區充電樁廠商施工安裝、台電用電申請,以及管理系統的串接等一站式服務。社區不需額外導入軟體系統,使用已串接EMS用電管理系統的智生活的管理版後台,就可以設定電價、計算電費、調整充電輪循、遠端斷電及提醒電費繳納。
您居住的社區有充電樁安裝的需求嗎?歡迎點擊下方按鈕填寫表單,我們將儘快指派社區專屬顧問及專業客服與您聯繫!
常見問題
Q1:為什麼我的車位是產權私有的,安裝充電樁還是要管委會同意?
根據《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6 條與第 10 條,雖然車位可能是您的「專有部分」,但安裝過程中的電纜線路必然會經過停車場的天花板、牆面或走道等「共用部分」。
法律規定,設置管線若需使用共用部分,必須經由管理負責人或管委會同意。因此,管委會具備法律上的管理權與審核權。
Q2:109 年以後蓋的新社區,是否就一定可以安裝充電樁?
依據《建築技術規則》第 62 條修正案,109 年後取得建築執照的建物,停車空間應「預留」供電動車充電相關設備的裝設空間。
這意味著新社區在硬體結構上已考量充電需求,安裝難度較低,但實際施工、電費分攤及管理辦法,仍需回歸社區規約並經由管委會或區權會核准。
Q3:管委會如果擔心施工損壞結構或用電安全,有哪些法規可以要求廠商遵守?
管委會可要求廠商出示證明,確保其為《電業法》認定的「合格電器承裝業」。
此外,所有工程設計須符合《用戶用電設備裝置規則》,竣工後需向台電報竣工驗收。管委會可依《用戶用電設備檢驗辦法》要求廠商或車主定期進行設備檢驗,若有異常可依法要求限期改善。
Q4:如果區權會通過了安裝決議,管委會還能拒絕個別住戶施工嗎?
若區權會已通過「全區規劃」或「安裝管理辦法」,管委會的角色即轉變為執行者。
此時管委會不能無理拒絕,但仍有權審核個別住戶的「施工計畫書」。只要住戶聘請的廠商合格、施工路徑符合規約且投保相關保險,管委會應依決議協助辦理。
Q5:引進 EMS 智慧監控系統,在法規管理上有什麼好處?
EMS 系統能協助社區符合《台電營業規章》的負載管理要求。
法規上,透過 EMS 系統進行「充電輪循」與「遠端斷電」,能有效預防因多台車同時充電導致的跳電風險,並提供精確的用電數據作為電費分攤依據,避免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中有關共用電費分擔公平性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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