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委會改選剛結束,群組很快會冒出這句:「交接要怎麼交?」
新任想趕快上手,前任也多半想好好交棒——只是大家都有正職、有家庭,社區資料又常常「紙本一疊、檔案散落、帳號綁手機」,一忙起來就容易漏東漏西。
交接其實不必演變成對立。你只要抓住一句話:交接做得好,是保護新任,也保護前任。
而且法律也把最低限度的移交義務寫得很清楚
其實,交接不只是「把東西拿過來」,更是法律上的責任切割。這篇文章不講艱澀條文,智生活教你如何用「保護對方」的角度,漂亮地完成合規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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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對齊「交接會議」:約定日期、地點、列席名單,最好有物業/管理公司當見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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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六大類清單」當主角:印章、錢、帳本、合約、鑰匙卡、系統權限——逐項點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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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證據鏈一次做滿:交接清冊+附件目錄(照片/截圖)+雙方簽名或用印;系統權限當場轉移、密碼當場更換。
- 法源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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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20 條:改組時應移交會計帳簿、憑證、財務報表、印鑑、餘額等;拒絕移交,經催告 7 日仍不移交,可報請主管機關或訴請法院命其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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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9 條第 1 項第 7 款:違反第 20 條公告或移交義務,可處罰鍰並得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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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營建署/國土署函釋彙整):第 20 條以外、由管委會保管的資料,移交範圍可由區權會決議或規約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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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篇重點
常見問題:交接到底要交什麼?
交接最怕的,不是人不配合,而是「以為完成了」但其實沒有可追溯的證據:
印鑑在哪、網銀誰能登入、合約誰是窗口、門禁後台誰是最高權限——這些只要有一項斷線,新任就會卡住,前任也可能被反覆追問。
法律明確要求的核心移交項目,集中在財務與印鑑(帳簿、憑證、財務報表、印鑑、餘額等)。
但社區要能正常運作,實務上還需要合約、鑰匙門禁、系統權限等資料;這些範圍可以由規約或區權會決議補強。
只想平安交接?把交接當成「雙方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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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新任:你需要的是「可接手」而非「抓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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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前任:你需要的是「交接完成的證據」,避免日後任何爭議都回頭找你。
所以交接流程要做的,是把模糊的人腦記憶,變成清單+簽章+附件。
新主委的第一個晚上
你約了前任主委在管理室交接。
他提著一個資料夾和一個紙箱,有點尷尬地笑:「我把能整理的都先整理了,但有些東西分散在銀行、物業公司、廠商那邊。今天我們就照清單,一項一項確認,缺什麼我也會一起補齊。」
你突然理解:很多所謂「忘了」其實不是敷衍,更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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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放在管委會抽屜,鑰匙在不同委員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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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銀綁在前任手機,APP 帳號權限還沒移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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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在物業公司檔案櫃,保固資料在廠商信箱
交接清單的存在,讓這些都不需要靠情緒解決,只需要靠流程解決。
新舊管委會交接指南:改選完成 → 交接前準備
新任:先把「交接六大類」做成清單,提前發給前任與物業/管理公司
前任:依清單把資料「集中」,做一份附件目錄(紙本/電子)
會議通知:列明時間地點、列席名單、見證人(物業/管理公司),保留公告/通知紀錄(截圖也算一種存證)
交接當日,逐一勾稽
這一天建議邀請第三方見證人(如物業經理或社區公證人)。請依照下列清單,
溫柔但堅定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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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類: 拿出來試蓋,確認是最新版法人印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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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務類: 存摺「現金餘額」必須與「帳面數字」完全吻合,當場刷簿子確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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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務類: 歷年財報、發票、收據、決算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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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約類: 保全、清潔、電梯保養合約(注意有無過期)、公共意外責任險保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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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體類: 機房鑰匙、備用門禁卡、公共設施清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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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統權限(超級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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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生活社區管理系統: 確認新主委已成為最高管理者,並將舊任權限移除或降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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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帳號: 社區 Email、Line 官方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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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續處理:七日內的法律完備
簽名後還沒結束,這七天決定了你能否合法行使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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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備: 向主管機關提交新任名冊與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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變更: 拿著報備公文去銀行改印鑑(這也是為什麼印章一定要對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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催告: 如果發現有遺漏,7 天內要發出「催告函」(存證信函),這是保護自己的證據。
| 六大類 | 要點交的內容 | 方式 |
|---|---|---|
| 印章 | 公章/印鑑、印鑑卡、保管位置與保管人 | 現場點交+清冊簽章 |
| 錢 | 公庫存摺、餘額證明、(若有)零用金現金點交 | 餘額截圖/證明+點收簽章 |
| 帳本 | 會計帳簿、會計憑證、財務報表、公共基金收支資料 | 箱/冊數量清點+附件目錄 |
| 合約 | 保全/清潔/維修/電梯/消防等合約、保固保單、廠商窗口 | 合約清單+聯絡表 |
| 鑰匙卡 | 各機房/設備室/管委室鑰匙、門禁卡/感應扣、設備設定資料 | 數量清點+簽收 |
| 系統權限 | 雲端硬碟/Email/社區APP後台/門禁與對講系統帳號、2FA 綁定 | 當場登入驗證+改密碼截圖 |
小提醒:第 20 條明列的移交重點是「印鑑、餘額、帳簿憑證、財務報表等」,上表把它包在「印章/錢/帳本」三類裡。
合約、鑰匙卡、系統權限屬實務必需,可由規約或區權會決議補強規範
Q:前任主委說「大家都是鄰居,一定要簽這麼細嗎?好像不信任我。」
A:這不是「防弊」,而是為了「惜情」。
話術要軟,立場要硬。您可以這樣說:
「主委,就是因為您做得很好,我們才更要有完美的句點!這份清單代表截至今天為止,社區的帳務清白都是您的功勞。 為了保護您辛苦一年的名聲,我們更要仔細核對。 萬一以後有什麼誤會,這張紙拿出來,就能證明您交給我的時候是完美的!」
將「查帳」轉化為「保護對方的手段」,通常就能化解尷尬。
Q1:管委會交接是禮貌性質嗎?如果有缺漏怎麼辦?
交接是法定義務,尤其是財務與印鑑等項目。
但「缺漏」常常是資料分散造成,建議先用補交清單與期限把事情收斂;真的進入拒不移交,法律也提供催告 7 日與後續訴訟途徑。
Q2:法律最低限度一定要交什麼?
根據法規,改組時應至少移交下列項目:
- 公共基金收支情形
- 會計憑證、會計帳簿、財務報表
- 印鑑(大小章)
- 現金及存款餘額
Q3:舊任管委會如果真的拒絕交接怎麼辦?會有罰則嗎?
這已經違法。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 49 條,主管機關可處新台幣 4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並得令其限期履行;屆期不履行者,得連續處罰。
Q4:交接會議一定要怎麼「留證據」?
核心是具備「交接清冊+附件目錄+簽章」。
如果改選涉及區權會,區權會會議紀錄依法要由主席簽名,並於會後 15 日內送達公告,這也是重要的法律憑證。
Q5:前任很忙、無法一次交完怎麼辦?
不要硬拼一次交完,建議改成「分批交接」:
- 當天:先交印章、現金、帳本(風險最大的項目)。
- 後續:合約、系統、門禁資料可用 7–14 天分批補齊。
重點是每次補交都更新清冊版本,並由雙方簽收確認。
Q6:財務交接有時間限制嗎?
有。依實務與內政部建議之時程如下:
- 當日:完成存摺與現金對點。
- 7 日內:完成帳冊覆核。
- 30 日內:完成年度決算與預算承接。
Q7:如果同時更換物業管理公司,三方交接怎麼做?
建議把管委會當主持方,順序是:舊物業 → 管委會 → 新物業。
舊管委、舊物業與新物業最好同場點交,切記在交接紀錄中列明「未竟工單」(還沒修好的東西)和「系統權限」,避免新物業進駐時資料全空。
Q8:為什麼連 Email 和 App 帳號都要交接?
現在是 AIoT 時代,數位帳號等同於管理權。
如果沒有拿到「智生活」或官方 Line 的最高權限,新管委會就無法發電子公告、無法管理包裹,甚至無法控管住戶名單,這等同於「管理權」被架空,務必列入移交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