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將閒置的機械停車位電力配置,改裝成充電樁設備用電

雖然理論上可行,但實務上充滿高度風險,且極不推薦。這是一個「安全」和「法規」問題,而非「能不能」的問題。

  1. 電力特性不符: 機械車位電力設計用於馬達的短時間、間歇性運轉;充電樁需要長時間、持續性高功率供電。直接挪用會導致電纜過熱、熔毀甚至火災。
  2. 公電私用與違規: 機械車位使用社區公電,挪為私人充電會構成**「公電私用」及竊電法律糾紛**。此外,改裝電路極難通過台電審圖與報竣。
  3. 安全隱患: 在機械車位旁加裝充電樁,會顯著提高火災風險,且有信譽的廠商通常會拒絕承接這種高風險改裝。

建議歸標準作法:由管委會主導,向台電申請獨立的「充電專用供電系統」(專設一戶),搭配 EMS 系統,才是確保安全、合法且長治久安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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